学生处、各二级学院:
为做好我校2023级新生落户受理和审批工作,根据西安市户籍迁移相关规定,大学生入校时采取自愿原则决定是否将户籍迁至学校属地派出所。现将迁户具体要求及所需资料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落户范围:
1.2023级新录取的本、专科学生(包括专升本)。
2.其他年级有需要落户的学生。
二、户籍迁移所需资料:
1.省内学生需提供:身份证复印件(正反面)1张、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两张、同底一寸免冠彩照两张。
2.省外学生需提供:身份证复印件(正反面)1张、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两张、同底一寸免冠彩照两张、《户口迁移证》原件。《户口迁移证》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。
三、户籍资料上交时间:
需要迁户学生,请于2023年 9月11日---2023年9月22日将个人迁户资料交至行政楼114室(常老师处),电话029-63609530。后勤保卫处将统一为迁户学生办理落户。
四、注意事项:
1.按照规定西安市所有辖区、县学生户口一律不迁入学校,其他省市、地区学生户口是否迁入学校,采取自愿原则。
2.落户手续一次性办理,入校时不迁者,以后不再单独办理落户手续。
3.迁户地址:陕西省西安市高陵区鹿祥路1235号。
后勤保卫处
2023年9月4日